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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韶涵3年前宣布与前经纪公司青田音乐和唱片公司福茂唱片终止合约,之后加盟美妙音乐,引起两间前东家不满,认定张韶涵是违约行為,提告并求偿3465万元。27日判决出炉,台北地院认為张韶涵有权主动解约,仅需要归还2011年青田付给她的4万元酬劳,全案仍可上诉。ETtoday 新闻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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