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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否认交警丢枪 未发生关系】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介绍: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与李某某开房确有其事,但并无证据证明两人发生关系;并称许江一事并不是“丢枪”,而是枪支“失去控制”。许江受行政记过处分,现已复职。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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