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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的尘埃

    张思之,1927年11月生于郑州,自嘲为“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法律界却尊他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 ”。近年代理过“郑恩宠”案、“黎元江案”、“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 ”、“聂树斌案”等。张思之最为独特的勇气和成就是为异端辩护。他常说: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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