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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回复@众里寻铊: 别歪曲我的观点。我认为李天一无罪,从未说判重了。仔细去看我的访谈。//可算是知道你咋看的了。即使事实如你讲,强奸罪名依然成立。现在看来,饭桌上别的律师是给人面子,估计大家更多的是对诉讼策略的分歧。最初李的律师是对的,认罪,悔罪,说清楚,估计量刑应轻的多。怨不得@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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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之前我并不认识李宵霖,也不知道他是李天一的二审律师。在场律师的观点不同,因此很多的问答和辩论。这里要说一下,律师的职业道德虽然是在法庭尽力保护客户的利益。可在朋友聚会中的观点基本代表律师本人的真正主观看法,而不是在证据学上狡辩耍滑头。李宵霖的观点说服了我,也好像说服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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