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生于重庆,女记者,原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1993年,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800元“赃款”。1999年2月15日,保外就医。近日,又因涉嫌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