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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科技

    【电信业营改增6月1日实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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