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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巨野县法院

    【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胡田野:律师庭外言论应受规制】律师不应通过新媒体就未决案件发表单方庭外言论,可以借鉴西方司法“禁言令”制度,加强律师惩戒制度,遏制律师利用新媒体操作社会舆论影响审判的行为。谨慎发表庭外言论,既是一项重要的规则,也应是律师的一项重要义务。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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