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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中院

    #以案说法#【企业字号与驰名商标读音近似 未引起混淆与误认不构成侵权】原告米其林集团字号“米其林”、“MICHELIN”均作为注册商标被核准使用在轮胎等相关商品上,且为驰名商标。原告以被告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使用“森麒麟”侵犯了其在先驰名商标权为由,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变更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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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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