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民眭建平
刘华因#1104案#被关押539天于今年四月29日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冤!冤!//@长沙东方红1: //@滑力加01: //@杨彬轩律师: //@姜桢祥律师: //@姜桢祥律师: 公安违法现象很难得到根本解决。 //@袁裕来律师: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期间,还能改变认定的主要事实?天心公安局真是法盲加流氓! 展开全文【@任志强 与冤大头】去年11月,长沙市民刘华,被天心区公安局以其博文《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诽谤任志强为由行政拘留10天,但任表示根本没看那博文,更不会去告他。年底,刘向法院上诉,法院判公安处罚违法。现在警方提出上诉,又称处罚是因为他诽谤了当地两位领导。 转发 790评论 27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