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记者郭魂强

    【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沈振新被开除党籍公职】经查,沈振新在担任启东市市委书记和南通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4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沈振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调研员麻永涛 @北京胡野秋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