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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一心一客

    【我省首例餐饮业收#开瓶费#案立案】2月14日,何小姐在成都新华大道一家“码头故事”火锅店用餐,由于自带酒水被收取30元开瓶费,同时使用包间收取50元包间费。何小姐将火锅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0元。“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其实早已写入法律。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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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