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爆炸事故损失7.5亿 中石化承担赔偿责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承担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应赔偿责任。目前公司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