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豫法阳光

    #案例研讨#【镇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否予以撤销】刘将承包的粮田转让给张,并签订合同经县公证处公证。其间,张入户该镇,政府为张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后因高速公路征地,刘得知情况后请求镇政府撤销颁证,关于应否撤销颁证存在分歧。且看法官评析,欢迎您发表观点。详见长微博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