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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

    #广州资讯7#,很多网友疑问:你以什么身份在广州中院出庭为第一被告辩护?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属“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谢谢。(另,李庄案申诉正在进行之中)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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