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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人弗拉乌1982

    【台湾禁用《本草纲目》等标识宣传食品】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1月8日宣布,食品不得宣称“可恢复视力”“改善过敏体质”“活血”“化瘀”或引用《本草纲目》。 台湾食品产业常引用《本草纲目》,宣传其食品的食疗功效。食药署表示,食品不得宣称疗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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