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易天

    人民網北京1月26日電 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許志永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志永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依法判處許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