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开房门"当事人信息被挖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闫某已被责令辞职,李某被停职。对此,有人表示支持,认为这是对腐败和权色交易战斗的又一次胜利;也有人质疑,公开的有关内容侵犯了个人隐私权。怎么看待这些争议?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界限在哪里? 🔗 网页链接 @法行天下_18500 @法官老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