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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案例博报#【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构成贪污获刑罚】太康县一教师李某,原为民办教师参加工作并领取工资,后来转为公办教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他人帮忙,其民办教师指标并未注销。办理两个工资关系,并领取双份工资达8年之久。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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