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见佛自在2

    只有公民监政才能遏制恶性循环。否则,为了监督弄出一个检查官,为了监督检察官再弄出一个督察,什么时候是尽头? //@江西新余刘喜珍: 转发微博
    有人说“反贪污贿赂局”中的“反”字应拿掉,但司法中很少有检察官因腐败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不是说检察院是一块净土,而是在现行法律体制内对于贪污受贿渎职案件都是由检察院自侦、自捕、自诉,没有专门机构对检察官进行常态化监督。从这个角度说,检察官仅监督他人自已却不受监督,故无人“犯罪”。
    转发 160评论 29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