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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哲

    //@人民日报: 《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考核指标暂定为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项。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5倍以上,给予红色通报,要求有关市限期整改,并予以相应惩处。
    【辽宁开“雾霾罚单”:8城市被罚5420万元!】据新华网,辽宁省环保厅首次给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葫芦岛开出“雾霾罚单”:沈阳3460万,大连160万、鞍山780万、抚顺160万、本溪20万、营口40万、辽阳500万、葫芦岛300万。据介绍,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治理环境空气质量。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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