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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永民律师: 既然定为责任事故,为何不依法追究官员责任?[怒]//@赵克中微博: 这故事听起来多么令人心酸!如果燃气管道爆炸是第一个杀手,那么当地应急救援措施跟不上就是第二个杀手。面对生命的呼唤,当地@党政部门该作怎样的反思? @王鹏律师 @秦永民律师 @摆古论今 @李俊晓 【逝者:青岛爆炸怀胎孕妇身亡[蜡烛]】陈娜,23岁,怀孕7个月零10天,在青岛爆炸事故中受内伤。其丈夫称送医半个多小时没医生急救,后医院停电需转院,门口救护车却称有任务无法帮忙。在陈娜辗转完成转院时,距爆炸已过去三小时。一个小时后,陈娜和腹中胎儿同一天离开了人世。🔗 网页链接 转发 5669评论 519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