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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取消公费医疗,期待医疗均等】日前,北京市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发布,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并入职工医保,公费医疗待遇相应取消。取消公职人员公费医疗待遇后,公职人员也像普通职工一样,缴纳医保费,持社保卡就医,从而实现形式上的平等,使得实质平等可期。🔗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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