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张锦宏律师

    //@王誓华律师: 大连金州法院法官岂止怕公诉人,连鉴定人都怕得要死。//@草原狼世界: 大连腚嫂案就这样 //@刑诉毛立新: 法院怕检察? //@marshallshan: 不判有罪行嘛?案子是检察院诉过来的,你法院说没罪就没罪呀,难道检察院诉错了么?别忘了检察院还有监督权,法院敢判无罪,检察院就敢
    展开全文
    一些法官对案件,抱着强烈的先入为主的有罪预断,对辩方的申请和意见一律持排斥态度。这样的法官,连假装一下中立都不愿,已经失去了裁判者应有的立场。她们在法庭内外的表现,比控方还控方,直接冲到第一线与辩方对抗。如此下去,法院并入检察院,检察并入公安,可矣!如此法庭,律师岂能不“闹庭”?
    转发 553评论 13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