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张伟君: 回复@地道法律英语: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放眼全球,德国于1963年、美国于1983年、韩国于2002年、日本于2004年、俄罗斯和芬兰于今年初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 🔗 网页链接 //@地道法律英语: 世界上有单独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