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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咪岁月

    //@记者法说: //@震-亨: //@记者法说: 河南省清丰县王增民“越狱”敲诈十万元!阅读(166.8万) 转发(17127) 评论(1429) 6月1日 17:51来自新浪微博 .评:公权力如果变成可交易的商品,它会变得面目可狰。河南相继出现了“眼花法官”“死刑保证书”,“越狱”敲诈等案件……可见司法之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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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这是公平、正义吗?2006年被冤狱的王增民,《判决书》、《裁定书》竟然认定王增民2007年“越狱”敲诈十万元!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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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