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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地狼1969

    是造谣和言论自由的问题,是行贿受贿的问题,是不懂和推墙的问题。[弱] //@司马南: 贺教授,有这样的新闻吗? //@无为李爷: 最喜欢看打脸了。[偷笑]
    【关注新闻自由】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关注《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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