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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案例博报# 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审结一起艺术学校舞蹈老师参与电视闯关娱乐节目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法院一审依法认定参赛选手邹某与被告当地某电视台签订的免责协议无效,判决电视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邹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78533.39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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