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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010318

    //@曲靖代荣柱: 张律师说捐赠是自愿太对,可政府说个人无权受赠,应由组织接收后再给这个人才合法!你看这样行不?谁也别扯捐赠了,就按合同法中的赠与,只是要上些税! //@张涛律师_: 回复@汕尾博助慈善社: 呵呵,那你再认真拜读一下相关法律吧,捐赠本身就是一种公民个人自愿行为,不要拉大旗作虎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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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为重病患者募捐 民政局叫停称对他人不公】安徽宁国市多名网友了解到3户困难病人无钱治病,便准备为其募捐。却被当地民政局叫停了此次募捐活动。民政局称,宁国市有2000多人需要救助,募捐活动只是为3个人募捐,对其他人并不公平,爱心人士捐款可到当地的慈善协会去。人民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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