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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y_木偶

    偷换概念,帅气@御史在途: 央视公开的内容,只是警方提供的证据,并没有对案件定性量刑。如果这些证据不实,当事记者可以控告,央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就像张三在大街上杀人,大家都看到了,央视完全可以报道张三杀人了,不必等法院判决。如果刑事案件都得等法院判决才能公开,还谈什么新闻舆论监督?
    对公权力的监督,新闻舆论是最有效的,这是不少廉洁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一贯主张放开新闻舆论监督,但我们需要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客观、中立的监督,不是虚假的、沾染了铜臭的监督。所以,对于陈永洲案件,新闻界在高度关注的同时,不宜将其上升到压制舆论监督的高度,那样会影响媒体和媒体人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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