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11EVA伊伊

    转发微博
    【[话筒]今后网购可享受“后悔权”了】25日通过的消法修正案赋予消费者维权四种新武器:①后悔权: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买家承担运费(定做、鲜活易腐等商品除外);②遇欺诈,可获3倍赔偿;③维权“足不出户”,把证据发给消费者组织即可;④商品有无瑕疵,商家负责举证。央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842评论 43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