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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宪君

    这是个错案!而且是人为的错案,故意往一个似是而非的罪名上靠!//@钱由之: 就是判个记者怕也不能保护中联什么利益,打击报复的因素居多。老赵讲解一下法理吧,按这罪名,既使记者有不实,但不实信息的散布者是报社,对行为人的处理应该是针对报社,对记者的立案法律上说不通啊?
    记者不是刑事侦查员,他们没有能力保证所发稿件内容100%属实,更何况刑侦还经常出错案!他们有自己的资料来源,他们又不是贴大字报、小字报侮辱诽谤哪个企业,而是公开发表的文章;在单位已经明确记者是职务行为、愿意为“被害人”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拘押记者明显的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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