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这个罪项的门槛很高。退一万步的说,即便报道有失实之处,那也是涉及商业信誉的民事案件,要对薄 公堂亦只能与新快报较劲。中国,该给记者的职业行为系根安全带了。 //@潘爷微语: 同一个中国,不同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