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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川新传

    就算记者有错,也是民事责任,由有关当事人起诉。由警方抓捕,由民事变刑事,天下还有公理吗?//@尹鸿: 因言论和报道而抓捕记者,在文明社会都是极其罕见的。如果有人举报和纠结各种各级官遥,那抓或不抓?法制社会,依宪保证公民言论自由,首先应该保障记者言论自由。
    【新快报头版发声呼吁释放记者】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PS:一起喊:请放人!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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