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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伟彪--企业品牌文化

    个人认为,作为代理律师,就有维护当事人人格尊严不受践踏的义务,即便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公开案情细节予以驳斥,也应该对恣意侮辱、谩骂的行为提出抗议并申明追诉权利。 //@赵宪君: 回复@大妮小瑶: 恰恰是我不满意他的地方,我们受害人为什么要忍气吞声?代理人有没有责任澄清侮辱和污蔑?
    @田参军律师: 你也好意思批评我?我在网上同李家水军浴血奋战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如果李天一年龄有问题,一审时候你是不是应该提出来?二审你上诉了吗,没上诉你有什么权利质疑被告年龄?一会弄个寓言、一会弄个故事,你来卖弄你的愚蠢还是机智?厚道和专业老赵胜过你和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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