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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0李琳

    不要出事丫,不然我就没得看啦!//@叫兽易小星: 不信辣椒这死胖宅能滋出什么事。。。//@谷大白话: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分辨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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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的人把辣椒带走了,他们有传唤证,写着涉嫌寻衅滋事,经允许我拍了传唤证,但他们威胁我说法律规定不可以发布。现在该怎么办?哪位懂法律的能帮忙支招???急!!!求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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