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10月10日,孙中山改组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党并公布《中国国民党规约》。总纲规定:“本党以巩固共和、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凡中华民国成年男女,与本党宗旨相同者,由党员二人介绍,并具自愿书于本党,由本党以给证书,始得为本党党员”;“凡中华革命党党员,皆得为本党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