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菜单
自由微博
首页
热搜榜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招聘
问卷:你怎么看自由微博?
热搜榜
下载 APP
订阅 RSS
amy紫影
11 years ago
无语!法治悲哀!当时就直觉他是一个政客而不是法律人!曾案、夏案司法实践证实了!法治路漫漫兮〜//
@贺卫方
: 【我在这儿呐!】聂树斌案:最高法院不可再推诿
🔗 网页链接
@厦门邱律师
11 years ago
为什么不能像对待王书金案一样对待聂树斌案?为什么不在王书金被杀前尽早启动聂树斌案的重审程序?有错必纠是我们一贯的司法理念!至少聂树斌案存在疑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何在?贺卫方老师何在?
转发 1361
评论 286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