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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联合调查

    //@张睿轶: 不算财产来源不明罪?//@牛日成: ?? //@21世纪经济报道: #回应#【广东检察机关回应“房叔”房产认定情况】近日,针对庭审未提及“网上揭发的21套房产”,检察机关回应:庭审中提及的两套房被认定为受贿,其余房产购房款来源无法认定,证据链不完整,按疑罪从无原则,暂认定为合法财产。(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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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叔”获刑11.5年:罪名与“房”无关】12日上午,广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房叔”),因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这意味着,随着判决的生效和案件的完结,“房叔”名下的21套房产,顺理成章成为“合法财产”。http://t.cn/z8NH6AS(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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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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