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警察141
回复@金融小仙: 陈有西先生认为很明显的是正当防卫,应该是无罪。我被他所举的证据及法理,还有逻辑所说服。 //@金融小仙: 回复@平民警察141: 如果是防卫过当最多判10年 //@平民警察141: 什么证据说明“故意杀人了”?[弱][弱][弱] //@微博搜索: 转发微博 夏俊峰确实故意杀人了,因此不能因同情而无视法律;但也有公职人员和高管家属因故意杀人而没判死刑,而夏俊峰只是个个体从业者,因此也不能因身份而损害法律公平。 至少我们的司法不能给社会这样的感觉。希望法院能将为何夏必须是死刑,而其他类似的案件为何有死缓和正当防卫的认定,详细解释给社会。 转发 3953评论 896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