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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g722

    万分赞同你对陈有西的评论,陈有西是个无道德,无良知,无正义感的小人,沽名钓誉,哗众取宠,在李天一案中,他的所作所为给中国律师界蒙羞!
    【请陈某西退出法律界】夏俊峰案,陈某西微博上说:【我们已经尽力】。你可以失败,但是你不能这么无耻!这三个月来,没有看过你评论过夏俊峰案;这一个月来,看到你大量时间在为李天一谋划,上视频开研讨搏击微博,就是没有看到你为夏俊峰说过一句话。你好意思说你为夏俊峰尽力了?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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