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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着了吧

    如果办案的方向不是领导的看法所决定,那么这么做也就没意义了;如果是领导的看法决定一切,那么讲法律是白搭。 //@v实话实说v: 不放陈宝成博主是sb,放了陈宝成博主还是sb,没有陈宝成博主一样是sb!sb不会因为陈宝成而不是sb,以此类推,适用那些贪官污吏滥用职权者!
    不放陈宝成,就公开信压你市委市政府;不放初三辉哥,就揭露你局长、县政府。目前,一部分网上“舆论监督”已经升级到这一模式版本。这一模式:不论案子本身的事实和法理,先论管辖案子的权力,用舆论倒逼办案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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