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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与公理何在

    //@张科科律师V: //@刘晓原律师: 我坚持认为,杨某的行为不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鉴于他是一个未成年人,还是一个在校初中学生,给予警告教育就可以。强烈要求侦查机关立即变更强制措施,让孩子先回到学校上学。
    关于杨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情况说明 2013年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人民西路一KTV歌厅从业人员高某非正常死亡。在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为查明死因,多次要求家属配合尸检,均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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