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 我坚持认为,杨某的行为不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鉴于他是一个未成年人,还是一个在校初中学生,给予警告教育就可以。强烈要求侦查机关立即变更强制措施,让孩子先回到学校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