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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荣

    //@北京厨子: 我不清楚收费情况是否会触犯刑法。//@刘建2012: 研讨会的会议地点,人员,及相关的财务公开,会解答这个问题//@北京厨子: 我此贴没有任何一个字明示或者暗示陈律师收过一分钱。我只是说,有钱人更有能力举办这种研讨会。//@张志刚律师: 陈律师不是通过兰和发表了一个说明吗?说未受委托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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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案,@陈有西 组织了一个法律研讨会,在不接触双方诉辩材料的情况下,偏听偏信,以若干著名律师的名义向法庭提交了对李天一有利的辩护词。我认为这是在提醒公众,未来金钱在审判中起到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对穷人来说,这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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