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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ndersen

    刑侦是不能随便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也要履行一定手续,看叙述应该是被拘传,拘传也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 //@薯片大叔: 接受询问不算丧失自由吧?//@天津日报: [思考]
    【“花总”微博称“已自由”】以“鉴表”和“装腔指南”闻名的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 昨天被北京警方带走,警方证实其作为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否认已被刑拘。警方没有透露“花总”所涉罪名。今天14:33分,“花总”发微博:“已自由,谢谢!”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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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