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曹涧: 这条微博必须有人要坐牢! //@许丹: 这灬??? //@法制洋葱头: 要么他们进去,要么你进去,总要有一个人进去。如无确凿证据,现在撤可能还来得及。[抓狂]//@民和主义时报: //
北京市公安局:我以前人大代表的身份保证我的举报属实,并且保证负诬告责任!我要揭发的是一个线索:李天一监押的看守所有管教员、看守、所长帮助李天一向家长传递非法信息,由他母亲编造虚假案情,利用兰和的空间发布开拓李天一犯罪、诬陷夜半酒吧、诬陷被害人名誉的信息以及李天一遭受刑讯逼供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