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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熊在路上

    慕容村: 这事没看懂,希望台湾的朋友可以出来说一说。一、现今的国民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政党?“开除”一说听着有点古怪。为什么党的处理决定先于法院判决?难道也是“家法”优于“国法”?二、王金平司法关说一事,最终要不要经法院裁决认定?马英九是否有权力做出裁决?这算不算以行政命令代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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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长王金平为了某个案件向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打招呼,行政首脑马英九立即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并要求王金平辞职。孟德斯鸠说:“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二为一,自由也就不存在了”。马英九的做法是为了维护司法的独立和法治的尊严————谁说中国不讲法治,我跟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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