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九龙湖葡萄

    //@范忠信: 微博是公共场所,发官方不喜欢的微博就是扰乱公共秩序,于是网上几乎无不可抓之人1,人人皆有可制裁之罪! //@科技房产V: 大炮微博转发,评论都被技术了[怒]任大炮危险! //@陈宗鹤先生: //@赵克罗: 该来的都会来,该走的终会走! //@卫庄: 看来潘石屹的发抖不是没有现实原因的。
    展开全文
    笑蜀消息:半个小时以前,北京市公安局二十余警察将王功权先生从其北京寓所带走。名义是传唤,涉嫌罪名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微评:如果这个罪名成立,以后警察可以随时到你家把你带走,因为你发微博了,微博是公共场所,你的帖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于是,你就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了。
    转发 1042评论 31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