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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昕煜Philips

    //@王骁Clark: //@王鹏律师: 今天央视请了三维法学老师挺司法解释,有两位来自北师大,一位政法的@曲新久 ,顿感颜面扫地,这几位侃侃而谈,就是不触及实质违法问题,还不如吴老师专业[给力]真不知道这样的教授以后怎么在大学里混的?你说呢@何兵 院长!
    【两高为何妄立新法?】两高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转发500次以上即犯法,并将危害国家形象入罪、情节严重处有期徒刑。但刑法第246条第一、二款哪里有这些含义?司法解释不能超出原立法精神。如是解释完全属于另立新法,涉嫌违反宪法、立法法,请求全国人大予以终止。该解释目的在打击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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