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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过平静生活

    媒体的水平真让人着急。 //@商君府掌书: 翻不翻供是被告的权利,认不认同,是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做出的判断,原博有病~ //@硬壳笨蛋: 看不懂作者想说什么。[挖鼻屎]
    #盛氏微言#【警惕“翻供”成“惯像”】薄熙来翻供、李天一翻供,在昨天的二审中,雷政富也翻供了!“翻供”也是被告人的权利,本是正常现象,但接连如此就值得警惕了——有没有“效仿”效应?当然,“翻供”并不可怕——只要证据确凿,即使“零口供”,照样可定罪!(盛大林)🔗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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